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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醉酒后持刀割伤女友颈部获刑4年 故意伤害罪定性

青桃传媒·2025-03-14 17:41:52·阅读

一名男子在醉酒后与同居女友发生争执并扭打,最终手持菜刀割伤女友颈部致其重伤。这起案件性质被认定为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(未遂)引起了讨论。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起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。承办检察官叶融杰通过审查全案证据材料,发现被告人邹某某系临时起意犯罪,对被害人要害部位的伤害不具有明确指向,且主动拨打120及时救治,因此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邹某某提起公诉。

邹某某和吴女士分别离异后共同居住、生活。2023年7月30日深夜,二人因情感纠纷在住所内发生争执,继而引发肢体冲突。从卧室扭打至厨房过程中,邹某某一时气愤,从背后控制住吴女士,左手勒住她的脖子,右手持菜刀将她颈部、右颊部割伤,导致大量出血。邹某某随后发现吴女士伤势严重,拨打120急救电话,并报警在现场等待处理。

经鉴定,吴女士面部刀伤遗留瘢痕长度超过6.0cm,评定为轻伤一级;外力作用致气管破裂(穿孔),评定为重伤二级,综合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。

案件初期,检察官对案件性质产生了疑问。被害人吴女士称当时被锁在屋内无法逃离,但邻居却说吴女士拍门向他们求救。邹某某因醉酒对当时情况记忆模糊,表示对吴女士的陈述没有异议,并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。吴女士还频频为邹某某求情,询问他被关押的地点,想要寄送衣物。

男子醉酒后持刀割伤女友颈部获刑4年 故意伤害罪定性

承办检察官回到案发地进行勘查,发现邹某某与吴女士的住所不足30平米,作案工具菜刀长期放置于灶台旁,大门可以从内部打开,不存在反锁条件。根据勘查结果,检察官进一步讯问犯罪嫌疑人,询问被害人,对邹某某进行释法教育,仔细复核每一个细节,同时安抚吴女士的情绪。

通过深入审查全案证据材料,检察官发现,作案工具是邹某某临时从厨房获取的,可以判断他是临时起意,而非预谋。此外,邹某某对于要害部位的伤害不具有明确指向。吴女士提到房间并未开灯,室内处于黑暗状态,可以推断出邹某某对于吴女士的伤害部位不具有明确指向。吴女士事后回想,实际上她最终成功开门跑到隔壁邻居处。邹某某看到吴女士的伤势后,主动拨打120急救电话,并对她及时救治,足以证实他没有杀害吴女士的故意。

最终,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邹某某有期徒刑四年。庭审后,邹某某就民事赔偿与吴女士达成协议,并取得吴女士的谅解。

承办检察官叶融杰表示,家庭或恋爱中难免会发生矛盾纠纷,但如果升级为暴力行为,可能涉及违法犯罪。他提示,要处理好恋爱、婚姻家庭中的矛盾问题,一旦妇女受到暴力伤害,应尽最大可能保护身体要害,及时救助、冷静应对、留存证据,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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